北京商报讯8月8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股票配资交易平台,珠海华润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征信业务、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警告并罚款334.75万元。
时任珠海华润银行个人信贷部总经理、个人金融部负责人吴某,对该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3.5万元。
时任珠海华润银行风险管理部信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程某,对该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7.6万元。
时任珠海华润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谭某,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时任珠海华润银行智能科技部副总经理马某杰,对该行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行为负有责任股票配资交易平台,被罚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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